之前只有轉貼別人的看法,如今來說說我自己的看法與質疑。
1.趁著這次的大篇幅爭議,讓更多人能夠知道服貿可能帶來的衝擊與風險,能夠先做因應、有更多準備載開始施行,又比如發現兩岸協議還欠缺相互監督的法源並藉此在法條上修改清楚、建立監督機制,也是好事。
2.雙方協議的訂定,一如兩個人之間簽訂合約,不可能一方只拿好的另一方概括承受不好的。所以即便服貿要逐條逐項審查,立基點若要達到只留台灣有競爭力、對台灣有利的而去除對台灣有風險的、有害的,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3.我在想以前台灣對外簽經濟貿易協定也沒像這次鬧得這麼大。以往WTO、近期之台紐貿易協定、... 不知不覺中政府就簽過了,也沒多少平民仔細去看條文有些什麼、有什麼影響。前者因為是對所有國際成員相同的條約,不存在「不對等」的疑慮;台紐則是市場影響力低,民眾沒有感覺。
這次的大篇幅、大爭議,如果歸因於兩岸的特殊政治關係、但沒幾年前的對照組ECFA卻是大部分人也不知道裡面寫了什麼。
如今的服貿,媒體(也包含政治)報導(負面說法是炒作),卻讓更多人注意到這個問題。民眾會對於與中國簽訂協議更敏感、有更多的考量,這可以理解。何況看到港澳的前例,會讓人民更擔心。這次的爭議也是好事,有公民監督、增加民眾參與,讓政府(包含總統與五院)運作更為透明公開本來就是正確的方向。
4.就算服貿是對台灣經濟的一帖藥。但從公民有這麼多的反彈與擔心,不就表示這帖藥方下得太猛了?那麼何不先減個藥量、或者少拿掉幾個配方,也許藥效比較低、少解決幾個症狀,但服藥的人更能夠接受、副作用也比較少,為什麼不這樣做?只不過是拿時間來換而已,等第一帖藥方大家適應之後,再看當時的症狀配其它藥方、給第二帖第三帖(不是之後可以有補充條款嗎),不是更適合的方式?
5.任何自由貿易,對於已經享有資源的人(含法人)(大者如:大企業財團、大銀行、名列前茅的富人,次之者如:有餘錢可投資的有產平民),一般來說都更為有利。他們本來大多就已經是在市場上有競爭力的勝出者了,自由貿易之後,因為可以更自由地找到賺錢(撈錢)管道,他們更有機會賺錢。但,任何人(法人)都只能從另一個人(法人)的手上賺錢(註1),所以有資源者更能賺錢,到最後付出錢、承擔被賺錢的人,就是那些比較沒有資源的人。賺錢的人賺到的錢,最後就是那些沒辦法賺錢的人的錢。會犧牲這些沒有資源、沒有競爭力、無法抗衡的這些人(含法人)(通常是無產階級、謀生困難的中低階層、生活困苦的低收入者、窮人,這些人也許在本國也許在外國,但一定存在著這些人(含法人))。
有競爭力者容易變得更有競爭力、沒有競爭力者往往變得更沒有競爭力,這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必然。但這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嗎?但這是我們要的未來嗎?
台灣的文化風氣上,是個普遍想賺錢發財的地方(新居落成、過年賀詞「恭喜“發財”」、彩券、總統過年賀詞、... ),我們看來不可能走向不丹模式的幸福快樂小國。
而在我們知道我們在層層交易轉手之後,賺到的一定是世界上另一些人的錢的時候,而他可能是自願也可能是被迫,我們會有什麼想法、還願意接受這樣的生活嗎?
從這樣的角度出發,我們該擁抱自由貿易嗎?
註1:因為任何交易都不會製造出更多的金錢來,就算是跟銀行貸款也只是拿債務交換金錢(先借用未來的錢)。唯一能製造金錢的事可以自己製造出實體鈔票的政府。但印鈔票只是讓錢的名目金額增加了,但全球購買力並不會增加,只是透過通膨稀釋其他人的購買力而已。.... 這是我一直以來的觀點,但還沒有機會很認真地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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